办公室工作职责 (电话:0513—88869186)
主 任:陆茂荣
1、负责县总工会事务的协调,督办和综合服务工作。
2、承担县总工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会务工作。
3、负责县总工会文件和领导讲话的起草与文字审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县工会工作和全县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有关工人运动、工会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工运史志工作。
5、负责县总工会新闻、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大事记和信访工作。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6、安排并及时完成办公区内卫工作。督促检查卫生包干区内环境卫生工作,确保达到要求。
7、承担接待和出访工会间的友好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直辖市安排机关的值班、安全工作。
9、负责机关车辆高度和驾驶员工作安排。 组织部工作职责 (电话:0513—88869191)
部 长:陆威生
1、负责做好镇、系统(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的组建、换届选举工作。
2、与县委组织部门共同做好镇、系统(产业)工会干部和本级工会人员的考察、日常管理工作。
3、做好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4、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镇、系统(产业)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
6、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和职称评定申服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7、承办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工作部工职责 (电话:0513—88812351)
部 长:孙 月
1、统筹直辖市工会法律工作和职工来信来访工作,
2、参与县涉及职工和工会的法规研究制订。
3、参与全县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群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4、负责“一法五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做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承担县总工会法律咨询的日常工作,承担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5、建立健全与政府联席会制度,主动争取县人大、县政协对维护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监督、视察,积极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三方协商机制活动的开展,为工会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6、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促裁和参与诉讼工作;贪污维护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佥权益;完善提高乡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
7、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接待处理职工维权电话12351,检查督促欠薪报告制度的落实,完善与县法院联手建立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制度。
8、承担县总工会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机关和所属单位依照法律潜规开展活动,做到依法治会。
9、承担县总工会领导接待日制度工作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主管理部工作职责 (电话:0513—88869181)
部 长:王华益
1、统筹协调职工民主管理工作。
2、负责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等制度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县改制方案中关于职工利益的讨厌。
3、负责推行和指导各类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平常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负责职代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健全职代会制度,做好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开展工资协商谈判。
4、承担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活保障、女职工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电话:0513—88869182)
部 长:王 华
副部长:张建明
1、参与政府关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其实施,参与和指导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2、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复兴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监督;调查研究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女孩子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和协助政府实施职工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职工再就业工程。
3、负责做好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接待处理和援助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困难职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特困、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4、接受县妇联业务指导,承担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抓好县总工会机关以及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5、承办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部工作职责 (电话:0513—88869189)
部 长:王 杰
1、统筹协调全县工会的宣教工作。
2、参与对工作阶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好全县的“创争”活动,指导基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好群众性职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